愛心學校
愛心學校

透過愛心學校計劃,鼓勵學校持續參與組織義工活動,從少培育學生參與義工服務及助人精神。

評選準則 學校義工(包括教職員、學生及家長)的:
  1. 義工時數
  2. 社會貢獻
  3. 工作表現
  4. 服務投入
  5. 其他相關考慮因素

報名資格:

*學校

根據《教育條例》第3(1)條,「學校」是指一間院校、組織或機構,其於任何一天向20人或多於20人或於任何時間同時向8人或多於8人提供幼兒、幼稚園、小學、中學或專上教育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任何其他教育課程,包括以專人或郵遞服務交付的函授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