傑出協作計劃
傑出協作計劃

表揚由不同機構、團體及企業協作,精準針對現時社會需要、以創新理念及靈活資源運用幫助目標社群的義工協作計劃,鼓勵更多企業與不同慈善機構合作,以有效、創新、長遠及可持續的方向服務社會

評選準則
  1. 協作計劃的社會貢獻
  2. 慈善機構的參與及投入
  3. 其他相關考慮因素

報名資格:

  • 由至少兩間*機構參與合作的慈善項目
  • 協作計劃須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的推出以及服務,服務紀錄須由香港認可機構/團體核實;以及
  • 可由其中一間參與機構自薦參加

*於本港營運至少一年或以上、並持有商業登記證/公司註冊/社團註冊或其他註冊證明文件之機構